漯河市关于2018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9/7

漯河市关于2018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漯河籍人员及在漯河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

2.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生登录漯河教育网,点击网站首页下方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考试时间20181027日,报名截止时间20181010日。
2.信息确认、缴费及准考证的领取
网上报名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于20181015—17日到漯河市语委办(市教育局418房间)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准考证的领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缴费后,网上报名信息才能得到确认,否则将不能参加测试。

学生或单位团体测试请联系测试站,可另行安排测试时间,进行集体报名。
三、测试须知
1.受测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
3.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4.有下列情况取消测试资格:
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未按时参加测试的;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5.如遇特殊情况测试时间需调整时,测试站将提前通知考生。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测试结束一个月可登陆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查询成绩。
2.普通话等级证书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发放,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三级甲等;

2.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一级乙等;

4.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不低于二级甲等;

5.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
漯河市语委办 电话:3160286

地址:郾城区辽河路305 市教育局41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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